1965年10月生于青海西寧。現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、教授、博士生導師,校學術委員會委員,副主席。1984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系,同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,1991年獲得行政法碩士學位,1993年獲得博士學位,系我國首位行政訴訟法學博士。1993年留校任教。1995年晉升為副研究員,1998年破格晉升為研究員。中國法學會理事、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。
1993年獲“首批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”;1996年專著《國家賠償法理論與實務》獲北京市第四屆哲學社會科學二等獎,1996年論文《行政訴訟法的成就與問題》獲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優秀論文一等獎;1997年獲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;1998年獲霍英東教育基金會高等院校優秀青年教師獎;2004年被中國法學會評為全國第四屆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。此外,多篇論文還獲得司法部、中國行政法研究會嘉獎及學校憲梓、華增、校慶論文獎。 |